央广网北京7月27日消息 日前,美味不用等(上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5万元。
处罚信息显示,当事人美味不用等(上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运营的“魔都好饿”微信公众号是当事人向商户提供的商品信息展示渠道。当事人在“美味不用等”APP、小程序平台发布商户的美食类餐饮卡券并通过“魔都好饿”公众号展示美食卡券商品。当事人与商户签订《美生活服务合同》,向商户提供信息展示贝搏体育、交易促进等技术服务并向商户收取技术服务费。
2022年11月22日,当事人与上海宴兴餐饮有限公司(下称“商户”)签订《美生活服务合同》,当事人在“美味不用等”APP、小程序等平台发布“御蘭庭·日料”(主体为上海宴兴餐饮有限公司)的50元代100元代金券。2022年12月4日贝搏体育,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魔都好饿”上发布一篇标题为《法租界日料“剧本杀”,你来做导演!》的文章,并在文章中插入上述代金券的购买链接进行引流,文章在宣传“御蘭庭·日料”的商户时在标题中使用“法租界日料‘剧本杀’”的广告宣传用语。
上海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使用“法租界日料‘剧本杀’”的广告宣传用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四项“广告不得有下列情形:(四)损害国家的尊严或者利益,泄露国家秘密;”之规定,构成了广告宣传中损害国家尊严和利益的违法行为,依法对其处以罚款20万元的行政处罚。
另查明,2022年10月30日,当事人在“快团团”平台对供货团长“美味兔”(主体为上海市宝山区罗惠食品店)所发起的“敬啟堂胖大海雪梨枇杷茶”商品团购活动进行一键帮卖。2022年11月30日,当事人在微信公众号“美味美生活”上发布一篇标题为《堪称“肺部清道夫”的胖大海枇杷茶,给嗓子做个SPA!》的文章,宣传介绍上述产品,并在文章中插入产品购买链接进行引流,文章使用“止咳祛痰”贝搏体育、“解毒之王”等广告宣传用语,而“胖大海枇杷茶”实际为普通食品。
上海市场监管局认为,当事人作为广告发布者,发布的普通食品广告中使用“止咳祛痰”、“解毒之王”等医疗用语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贝搏体育、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规定,依法对其处以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天眼查显示,美味不用等(上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成立,注册资本3亿元,经营范围包括食品销售餐饮管理、餐饮服务餐饮营销、食品互联网销售贝搏体育、药品零售、广告发布等。
日前,美味不用等(上海)信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违反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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