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助推海南自贸港高质量发展,海南省市场监管局组织全省开展 2023年反不正当竞争“守护”专项执法行动,重点聚焦网络、民生领域和企业商业标识、商业信誉保护问题深入开展综合治理。为提醒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引导经营主体诚信守法,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现公布一批专项行动中查办的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案情简述:根据转办线索,发现当事人与海口市某质量监测站在仪器设备、检测试剂采购交易中,为得到时任该质量监测站负责人王某(已另案处理)在中标前的关照及以后合同履行,并帮助货款及时回笼,分两次以现金方式贿赂王某,第一次行贿10万元贝搏体育,第二次行贿20万元贝搏体育,两次行贿款均从当事人的备用金支取,当事人以营业外支出科目入账。
处理决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罚款21万元。
案情简述:根据投诉举报线月以来,为排挤其他竞争对手,争取更多的交易机会,获取更多的利益,在经营加工海鲜过程中餐饮管理,采取给付拉客妹一定比例回扣,吸引其带客上门消费的经营方式进行经营,回扣比例为所带客人海鲜加工费的60%,支付方式为消费后当日晚上微信转账支付。经查,当事人采取上述方式给付拉客妹回扣金额共计1148元,回扣款均未如实计入法定财务账册,且当事人未建立商品进销台账、未建立财务账册,故违法所得无法计算。
处理决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海南自由贸易港公平竞争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项和《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八条的规定,依据《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四十三条的规定,罚款15万元。
案情简述:根据投诉线索,调查发现当事人在“月满中秋赢好礼拉新抽奖”活动中设置的一等奖奖项为“特斯拉model3”一辆,因中奖者未领取车辆,经双方协商,当事人以完税后银行转账21.4万元的方式兑奖给中奖者,抽奖式有奖销售活动最高奖的金额超过五万元。
处理决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条第三项和《规范促销行为暂行规定》第十七条的规定,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罚款5万元。
案情简述:根据转办线索,调查发现当事人在天猫购物平台经营的网店销售的“德国默氏美芭克硅凝胶剂”(化妆品)宣传具有“修复、祛疤”等治疗功效广告用语。当事人属于首次违法,积极配合调查,及时主动改正,涉案金额较少,违法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
处理决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十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贝搏体育,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并处2000元的罚款。
案情简述:执法人员现场专项检查发现当事人对同一商品使用两套价格餐饮行情,低价报价,高价结算,将标价3元/市斤的西红柿按4元/市斤的价格结算收取顾客货款。
处理决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八条第三项的规定,依据《海南经济特区反不正当竞争条例》第三十四条的规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处1000元的罚款。
下一步,海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将持续依法严厉打击仿冒混淆、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着力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希望广大经营者和消费者及社会各界积极监督,若发现不正当竞争违法线投诉举报。一经查实,市场监管部门将依法严肃处理。(来源:海南省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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